关于报送2018年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7〕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有关中央直属企业:
2018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工作,对于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握出版趋势、优化选题结构、提高出版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食粮,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报送2018年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二、报送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宣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宣传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
(二)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围绕“8个明确”和“14个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三)做好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出版工作。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反映40年间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巨大变迁。
(四)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五)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阐释。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在各类出版物特别是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纪实文学和报告文学等作品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
(六)大力推进文艺出版繁荣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版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以实施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为牵引,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
(七)着力推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结合国家在科技、社科、教育、人才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加强理论创新和知识创新,推出一批反映我国基础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重大实践创新成果,以及推广普及出版物,增强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八)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处理好继承和创新、传统文化与当今时代的关系,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九)繁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唱响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引导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十)推动中国出版“走出去”。围绕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精心策划一批外向型出版选题,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风貌,引导国际社会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和理解中国的发展道路、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三、具体要求
(一)实施精品战略。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要求,以传世之心打造传世之作。
(二)加强原创和现实题材出版。鼓励扶持原创独创首创,进一步拓展视野广度、精神力度、思想深度,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反映生活、反映社会进步的现实题材作品。
(三)强化选题论证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把内容建设放在第一位、把多出好书放在第一位、把提高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大力压缩平庸选题,杜绝胡编乱写、粗制滥造、跟风炒作、重复出版,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关于出版导向管理的各项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认真执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及相关规定,属于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选题,除按一般年度重点选题上报外,还必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严格审核把关。
(六)对列入《“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中的项目,要集中人力、物力予以重点保障,确保完成质量和完成进度。
四、报送方法
(一)图书出版计划报送方法
1.报送程序: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所属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总局备案;京外中央部委所属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经主管部委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所辖、所属出版社(军队系统出版社除外)的年度计划经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军队系统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要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出版社2018年度出版计划的审批工作,并对出版计划进行全面、认真地分析,写出简明扼要的分析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2017年选题计划落实情况;制订2018年出版计划的思路;选题总量、结构、特点;新书、再版图书情况;重点选题计划和重大选题备案情况;选题计划中带有共性的特点和倾向性问题;实施计划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
2.报送材料:报送的材料分文字和表格两部分,文字部分为出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在各出版社的文字报告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分析报告;表格部分由出版社按图书选题上报系统的格式填报并打印。2018年图书出版计划使用新版图书选题上报系统报送,出版单位通过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www.sapprft.gov.cn)的“图书选题上报系统”填报。有关材料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送总局。
3.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西街3号中国地图出版集团A座4楼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中心(邮编:100053);
材料报送联系人:
杨 烜 (010)83140506,15810630283。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
张 卓 (010)83138429,13810198336;
赵方杰 (010)83140547,13911371416;
欧梅芳 (010)83140516,15811157468。
出版管理司联系人:边远 (010)83138614。
(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报送方法
1.报送程序: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须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选题计划分析报告(电子版)及选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报至各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军队系统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选题计划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负责,中央在京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选题计划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各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所辖音像电子出版单位2018年度出版计划的审批工作。自受理出版选题计划报送之日起20日内,对报送的选题计划进行审核并向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回复审核意见。2018年1月10日前报总局备案。
2.报送材料: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要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选题计划分析报告,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向总局报送本辖区的出版选题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地区(系统或单位)选题总量、类别分析、结构布局、趋势特点,主题出版、重大选题及重点选题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题分析报告及各单位分析报告电子版材料请由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指定邮箱yxdzchu@126.com。年度选题通过音像电子出版物专用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上传。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出版管理司联系人:郑加可 (010)83138687。
中国版本图书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陈曦 (010)58689971,13811995845。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