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公示
(公示期:2017年10月31日-11月6日)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26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征稿启事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届大展全部拟入选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31日至11月6日(晚22:00结束),共7天。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摄影人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评选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并经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实名邮件形式反映。邮箱地址为:quanguoyingzhan26@163.com
联系人:张晓蓉 刘康妮
联系电话:010-84047013 15810088219
特别提示: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的第26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作品归本届大展组委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第26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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