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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技:《北京条约》感想/齐春生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杂技《青花瓷-顶碗》

艺术的科学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不仅是对创演者权益的维护,也意味着对艺术和人的尊重。

在杂技界,知识产权曾经是个大问题。从作品角度来讲,由于对技巧、形体和动作等构成杂技作品最重要内容的知识产权界定不清、执行困难,全国曾经普遍存在严重的节目抄袭问题。甚至一度出现某些创新节目要对本团演员和原创道具严加看管,以防被的情况。长期版权意识的淡漠,不仅导致杂技节目的艺术创意含量较低,形成追求技巧突破为主的发展局面,更曾让院团之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对创演者造成了伤害,让杂技落后于时代和社会的进步。

随着国家的不断重视,以及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入口查询权益保护部和中国杂技家协会的工作推动,杂技节目乱象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我认为,真正的变化是在杂技进入剧目化创作后逐渐发生的。杂技剧的创作促使各院团走出了以技巧为主的竞争和抄袭,走上了强调创意、剧情和风格的个性化道路,深度促进了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和应用。同时,这种意识的改变也全方位带动了杂技的创作和创新,诞生了许多新颖、独特的杂技(剧)节目,形成了良性的发展趋势。

《北京条约》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里程碑。这一国际性版权条约在我国北京缔结,展示着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相信它以惠及全球表演者作为一个新目标,将进一步完善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未来,杂技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还应充分考虑到杂技的特殊性:如杂技(形体为主)、魔术、马戏和滑稽情况各有不同,节目从创作到成熟、演员从训练到登台的周期长、投入大,杂技节目的技巧、形体、动作的知识产权在现有司法实践中难以得到保护等。

(作者:齐春生,国家一级导演、半岛公司官方网站入口查询全委会委员、中国杂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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